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纪法规 - 校内规章

中共宁波工程学院委员会下属二级党委设置纪委实施办法(宁工党发〔2017〕17号)

发布时间:2017-03-31   来源:   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学校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健全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根据《中共宁波工程学院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二级纪委负责二级党委的纪律检查工作,接受二级党委和学校纪委双重领导,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在二级党委的执行情况,协助二级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第三条 二级纪委主要任务是: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党员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对本单位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情况进行监;检查并配合处理二级党委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行为;防范本单位的廉政风险。

第二章 二级纪委设置

第四条 二级纪委经学校党委批准设置,覆盖范围与二级党委一致。

第五条 二级纪委设纪委委员3—5名,设二级纪委书记1名。二级纪委书记一般由二级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

第六条 二级党委中除专职副书记(或同级党员中层领导)作为纪委书记是当然纪委委员外,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不担任纪委委员。二级纪委委员任职条件为:

1.有三年以上党龄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2.政治过硬、坚持原则、公正廉洁、为人正直,熟悉校情、院情,了解民意、教职员工认可度高;

3.热爱纪检工作,具有与履职相应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第七条 二级纪委由二级党委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与二级党委相同。二级纪委书记在任期内的任免、调动应征求学校纪委意见。

第八条 二级纪委换届选举方法、程序和纪律要求等事项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与二级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同期同步进行。建立二级纪委时首次选举可不与二级党委同期同步进行。

第三章 二级纪委职责

第九条 保证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在二级党委贯彻执行,检查和监督党员、干部贯彻学校决议决定,执行学校规章制度情况。加强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反腐倡廉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反腐倡廉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第十条 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面向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学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创新工作载体,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第十一条 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教育、监督、预防等方面反腐倡廉制度,监督检查二级党委所覆盖的涉及人、财、物等重大事项,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保障制度执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第十二条 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和执行反腐倡廉制度情况、教职员工遵守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

第十三条 协助二级党委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严肃查处本单位违纪违规问题。对于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的问题或一般性违纪违规问题要认真自查自纠或组织查处,并向学校纪委报告。对涉及重大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须及时报告学校纪委,并配合、协助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第十四条 完成二级党委和学校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二级纪委书记职责

第十五条 协助二级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负责二级纪委全面工作。抓好二级纪委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学习工作,组织落实二级党委和学校纪委的工作安排及交办的各项任务,负责向二级党委和学校纪委请示、汇报工作。

第十七条 决定并主持召开纪委会议;指导检查二级党委所覆盖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向二级党委党员(代表)大会报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十八条 指导二级纪委委员开展工作并及时解决请示的问题。协助学校纪委开展信访举报线索初查初核工作。

第十九条 完成二级党委和学校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章 二级纪委保障机制

第二十条 学校纪委应加强对二级纪委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学校纪委抓二级纪委建设责任制,实行学校纪委委员联系二级纪委制度,加强对二级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指导和督促。建立二级纪委工作例会制度。

第二十一条 二级党委应加强对二级纪委领导,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支持二级纪委履行监督职能。

第二十二条 逐步建立和完善对二级纪委工作的考核、评估制度。对软弱涣散、监督执纪问责不力的二级纪委在对纪委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二级党委书记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 提供级纪委建设的经费保障。二级党委在党建经费中应考虑保障二级纪委建设经费,为二级纪委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第二十四条 关心二级纪委干部,加强业务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敢于监督,执纪严明的纪检干部队伍。

第六章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校纪委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宁波工程学院纪委办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