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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发布时间:2016-06-21   来源:   阅读:

原典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春秋﹞老子《老子·第六十四章》  

注译意思是,要在事情尚未发生之时就预防处理,要在祸乱产生之前就早做准备。这段话中,老子论述了未雨绸缪、未兆易谋的道理,告诫人民要见微知著,在险情发生之前采取措施,防微杜渐。  

解读】习近平同志引用这句话,就是要强调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防患未然,在处理问题中要学会“下先手棋”。执政用权、推进改革,就应该洞幽烛微、明察秋毫,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了然于胸,早做应对,才能避免将问题和矛盾由小拖大、由大拖炸。这是提升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