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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中层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

发布时间:2017-03-27   来源:纪检监察室   阅读:

  

关于规范中层干部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    

 

全体中层干部:  

 

为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大力弘扬文明、节俭新风,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现就规范我校中层干部报告婚丧喜庆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全体中层干部  

 

二、报告事项:中层领导干部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的婚丧喜庆事宜  

 

三、报告程序:中层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需如实填写《宁波工程学院中层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报送校纪委办。喜庆事宜需提前10天报告,丧葬事宜事后15天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中层干部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带头移风易俗,坚持节俭从简,自觉抵制各种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等行为,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邀请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参加;严禁收受下属、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人员的礼金;严禁借机敛财;严格控制宴请范围和规模,标准不得超过当地一般群众举办类似事宜规模或者消费标准;严禁化整为零,分期分批宴请;严禁婚丧喜庆活动中的不文明行为和影响公共秩序行为。  

 

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宁波工程学院中层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  

 

 

  

  宁波工程学院中层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