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v.ccdi.gov.cn/2015/12/15/VIDE1450156204734357.shtml
不久前,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联系历史、把握当下,既体现了必要性,又考虑了可行性,也充分反映出“制”和“度”二字本身蕴含的深意。
制,《说文解字》言,“裁也”。在小篆的字形里,“制”左边是一个“未”,右边是一把刀,“未,物成有滋味,可裁断。一曰止也。”可见其本义就有裁断、制作的意思。如《左传》中说,“周之王也,制礼”,就是制作一系列的礼仪。而《左传·隐公元年》写郑伯克段于鄢的故事时,有这样一段话:“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就是说共叔段所封之地京邑不符合先王所定的制度,在这里,制作为一个名词,指的正是规章制度。《史记·礼书》说的“擅作典制”也是这个意思。
度,《说文解字》言,“法制也”。度下面是个“又”字,“又”即手,因为在古代,人们多用手、臂来测量长度,度的本义就是计量长短的标准,正如《孟子》说,“度,然后知长短”。引申开来就有法制、法度的意思。再引申开去,又有限度、限额之意,如汉代贾谊的《论积贮疏》说:“生之有时而用之亡(通无)度,则物力必屈。”
《左传》言,“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为之制度,使无迁也。”财富应当如布帛一样有限度,应制定法度来限制。财富如此,世间的言行亦是如此。《周易·节卦》的象辞说:“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就是说君子制定礼的度数来规范德行。制是制定、是规章制度,度是限额、是界限额度。用制度来规定界限,用制度来划下标准,使行之有度、事之有节,正如唐代孔颖达所疏,“王者以制度为节,使用之有道,役之有时,则不伤财,不害民也。”制度的作用,也正在于此。
由此可见,“制”和“度”是两个内容,“制”是标准规则,“度”是对标准规则的把握。“制度”寄托了造字者的智慧,告诉我们制定制度,并不是标准越高越好,而是要拿捏分寸火候,确保大部分人认识一致,做得到。只有这样的制度才能在实践中得到执行,并且行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