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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党委主体责任 强化纪委监督责任----省纪委调研组来校召开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4-11-14   来源:   阅读:

1112下午,浙江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祝昌联、宁波市教育纪工委书记孙剑鸣、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李金平、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科员马凌勇一行来到宁波工程学院,就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调研。校党委书记苏志刚、校长吕忠达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座谈会。

苏志刚书记向调研组介绍了学校办学总体情况和校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校党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结合高校实际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服务师生理念、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采取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信息化的措施切实规范权力运行,领导和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认真履行了党委主体责任。校纪委书记冯杰汇报了学校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惩防腐败任务的情况,汇报了纪委直接监督和领导审计监督的具体措施、监督成效、存在问题以及落实“三转”要求的工作思路。

听完汇报后,祝昌联主任讲话,他指出,宁波工程学院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的理解是深刻的,责任层层落实,作风建设聚焦到师生为本的理念,制度建设落实在规则流程的执行;学校纪委协助党委开展工作,回归主业、定位准确、监督到位,在制度建设、监督的方式方法等方面作了有益的思考、探索和实践。他接着介绍了省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情况、第三纪检监察室职能及其与市纪委、省市教育纪工委的工作关系,阐述了“两个责任”、“两个为主”和高校党委主体责任的九项内容,明确了高校纪委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操作程序和沟通协作机制,要求学校纪委认真领会“三转”精神,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改变定位不准、管得过宽状况,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主要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要高于一般干部,纪检监察干部要忠诚、干净、敢担当,做自律和敢抓敢管两方面的表率。他最后提出,学校党委书记要强化主责、主抓、主管意识,纪委书记要强化协助、协调、监督意识,各位分管领导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共同开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