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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需多面推进

发布时间:2015-11-16   来源:   阅读:

 日前,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这标志着我国资源环境审计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也标志着我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进入了具体推进的阶段。为确保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必要对若干关键问题进行梳理。

  一、什么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所谓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指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所辖区域内的自然资源资产变化情况进行的审计。这里有三个关键词:

  首先是“领导干部”,包括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干部。这实际上是指明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对象。那为什么要将领导干部作为审计对象呢?其原因主要是领导干部往往是各地区自然资源资产分配、使用、保护、管理的主体,也往往是自然资源资产破坏、浪费、侵占的主体。

  其次是“自然资源资产”,主要包括耕地、水、森林、草场、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质量及相关收益等方面的变化情况。鉴于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的重要性和严峻性,亦可以将这些内容列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再次是“离任审计”。离任审计不同于一般审计,直接关系到对领导干部任期的评价,从而关系到领导干部的升降、去向等。过去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主要侧重的是经济责任。现在,为协同推进“五个建设”或“五化”,必须将领导干部在资源环境领域的作为纳入离任审计的范畴。既然是离任审计,最主要的是要比较分析领导干部离任之时与上任之初的自然资源资产的变化情况,自然资源资产数量增加、质量变好、价值增加、收益增加,则给予好的审计结论,反之亦然。

  二、为什么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为什么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这个问题可至少从以下方面予以回答:

  第一,审计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对我国经济治理、社会治理、政治治理、环境治理和资源治理等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监督作用。自然资源资产的保全和治理迫切需要审计。

  第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可以充分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生态文明建设固然有其内在的动力,但鉴于其所具有的“正外部性”特征,相关行为主体未必能主动、积极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此,从国家和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局着眼,需要建立、健全旨在调动生态文明建设主体之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审计制度。

  第三,审计可以有效地纠正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自然资源资产保全和治理主体的行为偏差,特别是通过奖惩等措施,对偏差行为进行必要的校正、修正或纠正,从而有助于自然资源资产保全和治理。

  第四,自然资源保护的主要责任在各级党委政府,关键在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在理念引导、规划编制、项目组织、激励奖励、约束惩罚等方面责无旁贷。加之长期以来地方党委政府重发展经济、轻资源环境的行为惯性,以及由此而导致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积重难返。

  三、目前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基础如何?

  应当客观地看到,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条件尚不具备。

  其一,此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理论、方法、制度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探索,这也是开展此项工作试点的出发点。

  其二,此项工作需要大量的资源环境等方面的数据支撑,而目前的现实则是有关自然资源资产的数据,普遍在真实性、一致性、及时性、可比性和可信度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数据不实、数据间“打架”、数据不及时、数据缺失、数据不可比、数据不可信的问题较为普遍。数据问题,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严肃性、科学性、权威性。

  其三,此项工作需要包括审计、资源、环境、统计等多部门的共同推进,这种协同推进机制还未形成,还需要一个不断沟通、不断协调、相互配合的过程。

  其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法律依据尚有待于充实。审计法等相关法律虽然对资源环境审计内容有所涉及,但毕竟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未作明确说明,而这种审计恰恰事关各级领导干部的评价、升迁乃至“生死”。

  最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能否真正得到应用,目前还有待于进一步观察。可喜的是中央一再重申要将资源环境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

  四、当前如何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既要有紧迫感,也要循序渐进,操之过急,可能事倍功半。从现实和需要两方面来看,当前迫切需要重点从以下方面推进:

  一是提高认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消除其抵触情绪、消极情绪、不配合情绪。

  二是加强协调。建立、健全由审计、国土、水利、林业、农业、发改、环保、统计、监察、组织等党政部门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机制。其中,审计部门作为组织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整个审计职责和工作流程等;国土、水利、林业、农业、环保、发改作为自然资源资产专业性、基础性数据信息的主要供给机构,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可信、可用;统计部门应从数据甄别、处理、加工、发布等方面,结合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供有力的支持;纪律、监察和组织部门,是审计结果的应用机构,应切实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升降、奖惩的依据,以确保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有用性。

  三是加强培训。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无疑对包括审计在内的相关部门来说都是一个新事物、新挑战和新考验,无论是理论还是方法,无论是规范还是程序,都需要加强专项培训。据悉审计署已经部署开展此项工作,这是很令人欣慰的。尤其要注重对审计人员的资源环境专业知识的培训,毕竟这些方面往往是审计干部的薄弱之处。

  四是数据支撑。说一千道一万,数据是关键。但目前恰恰是数据问题最为突出。为此,要加强对自然资源资产的监测、调查和统计,努力实现监测全覆盖、调查无盲点、统计无遗漏;要积极有效地解决自然资源资产数据“打架”问题,特别是耕地、水、林地等基础数据“打架”的问题,努力实现自然资源资产基础数据的一致性、匹配性;要切实提高自然资源资产数据的时效性,努力满足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数据时效性的要求;要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自然资源资产台账制度,进而建立起完备的国家和地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体系。

  五是社会参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固然主要是审计等部门的职责,但决不能排斥社会的广泛参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百姓对本乡、本县、本省的山水林田湖变化是最知情的。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要充分听取当地干部群众的意见。

  六是分类试点。试点是必需的。试点必须充分考虑到自然资源资产类型、经济发展(水平和结构)类型、政府治理水平类型等。

  七是审计导则。在试点的基础上,适时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导则,对审计方法、指标、流程、职责等作出明确规定或说明。

  总之,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国家和地区治理能力与水平的必然要求。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动力和阻力并存。要努力释放动力、消除阻力,重点从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重点培训、数据支撑、社会参与、分类试点、编制导则等方面,确保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