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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希平同志在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4-03-25   来源:   阅读:

2014312

现在,我们召开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过去一年工作,布置2014年任务。这种会近些年我们每年都开。尽管现在在尽量精简会议,但我们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还是要开。开这个会不仅为了布置工作,更重要的是为了深化认识,强化责任。作为各级领导,反腐倡廉,我们必须时时记住,长抓不懈。

刚才,葛菲同志代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教育纪工委,就2014年工作任务作了部署。海超同志代表省纪委,对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要求。我们应认真领会和贯彻好海超同志提出的要求和葛菲同志做出的工作部署。

下面,根据与葛菲同志的分工,我再做4个方面的强调。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去年以来,根据统一部署,省教育厅及杭州市、宁波市教育系统、全省本科高校和部分高职院校作为第一批单位,积极有效地开展了教育实践活动,并取得了一系列明显成效。现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已在全省各地教育系统全面开展。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既是全党的要求,也是我们自身政治上,尤其是作风上强身健体的需要。作为教育系统的各级领导,我们一定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和有效载体来深刻认识,主动地而不是被动地,深入地而不是虚与应付地,领导组织教育实践活动。借助教育实践活动,做一些过去想做却因缺少大环境很难做的事,解决一些长期想解决却因缺少大环境久久解决不了、解决不好的问题。把自己的、班子的、单位的多年的蒙尘好好洗一洗,多年的污垢好好清一清,多年的积弊好好除一除。这对事业、对单位、对个人都有利,尤其有利于反腐倡廉。风正则百邪净。

总结第一批活动经验,第二批参加单位领导组织活动应切实做到5个贯穿始终,一是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二是把认真精神贯穿始终,三是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四是把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贯穿始终,五是把开放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贯穿始终。哪个地方和单位做到了这5个贯穿始终,哪个地方和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就会有保证,活动就能扎实深入地顺利开展。第一批活动参与单位尽管阶段性活动组织已经结束,但要继续抓好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许多整改工作和建章立制工作不是短期内能完成的,我们应以钉钉子的精神,持久地、深入地抓下去,切实兑现面对群众作出的每一项承诺。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实行属地领导负责,作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我们将根据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有计划地进行指导。不久前,我们刚下发了指导意见,下一步我们将通过调查研究、工作交流等形式,指导和促进各地各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我们将及时跟踪第二批活动中反映出的问题,并注意从省级层面,研究解决问题发生在基层但根子在上面的突出问题,帮助和推动各地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

二、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

简政放权是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首先应做好简政放权工作。简政放权也是反腐倡廉的重要要求和保证。去年,我们工委和教育厅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围绕简政放权,采取了一系列自我革命行动。把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由20项减到12项,把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由62项减到32项,并通过取消、下放、委托、合并等减少各类检查、考核、评估、表彰31项。高校专业设置等许多长期难以下放的权限都已下放到学校或基层。近期我们正在与省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厅酝酿,根据各个高校不同的评审条件,有步骤地全部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今年我们要着力做好这些已下放权限的落实工作,使确定下放的权限和减少的检查、评比、考核等真正下放到位、减到位,不发生应放实不放,拖泥带水,犹抱琵琶半遮面等问题。同时,认真研究制订权力清单,严格对行使权力的自我约束,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主动做好简政放权工作。凡适合学校行使的权限都应努力放给学校行使,凡适合学校去做的事都应尽可能交给学校去做。各类学校也要做好精兵简政工作。现在不少学校都存在内设机构太多,干部等管理人员太多的问题。今年我们各类学校都应主动研究解决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是高校要下决心精简校级层面管理机构、管理人员,把管理服务重心向二级学院及所、系下沉。二级学院及所、系设置的数量也要从严控制,坚决把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不断膨胀的势头压下去,努力使学校资源尽可能地向教学科研一线配置。结合精兵简政,今年要在各个高校推动建设面向师生的服务大厅。各个高校都要统筹规划和抓好这项直接服务师生的工作。

认真研究简政放权后的管理工作。放权并不意味放任不管。相反,放权无论对教育行政部门,还是对学校都意味着工作要求的提高。作为教育行政部门,我们要通过制定规划、制度,开展调查研究和督导,发动社会力量监督等,对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和办学行为实施精当高效的监管。作为学校,要看到权力是把双刃剑,自觉担当重任,依法依规审慎用好权。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切实走出权力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历史怪圈。

三、继续巩固和扩大教育阳光工程成果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这几年我们上上下下抓教育阳光工程抓得很有成效。特别是治理中小学择校乱收费,我们通过向全社会彻底公开公示,自断后路,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硬是把很多人都认为做不到的事做到了。今年,我们在继续巩固阳光教育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要着力于做好扩大和深化工作。阳光科研应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实行定期跟进公开,尤其是要彻底公开劳务费、交通费、接待费、会务费。学校收取的代管费、服务费以及接受的捐赠资金要严格使用管理,并做到全面公开。学校订购教辅材料,社会比较关注,应全部纳入学校重点公开事项。学校自主招生要严格条件和程序,进一步扩大公开的范围。积极探索推进阳光财务,首先实行学校预决算和会议费、交通费、接待费全面公开。

实行阳光教育既要靠自觉,更要靠监督来推动和保证。我们要围绕阳光教育,全面加强监管工作。除了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监察、财务、审计等职能监督外,要积极主动地争取来自师生等服务对象以至社会各界的监督,尤其是要主动邀请媒体监督。工作安排要有利于各方面实施监督,范围应尽可能扩大,时效应尽可能增强,内容和程序应尽可能清晰明确,真正把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今年,省教育厅将会同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全力打造网上政务大厅,全面增加工作透明度,提升教育领域的管理服务水平。

四、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此提出了进一步严格要求。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应该说,这些年我省教育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不容回避,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责任制还不够落实,有的甚至很不落实。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花的精力太少。纪检机构监督还不够硬气。尤其是一岗双责在一些领导干部身上还远未成为自觉的意识和行动,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工作在许多时候还是“两张皮”,这也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屡屡出现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以至腐败分子的重要原因。

必须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方面要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另一方面,也要切实强化每一个领导班子、每一位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意识和责任。这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尤为重要。我们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该记住自己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都应该切实履行自己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这本身就是工作的重要要求,是事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我们做领导既要对工作负责、对事业负责,也要对在一起工作的同志的政治生命负责。一岗双责,首先是要管好自己、管好身边的人。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在学校尤其是分配教育资源、评先评优评职称,领导干部应多一点谦让精神,至少不依靠自己的权力和位子影响,与干部群众争利。其次是着眼于完善政策和制度。善于通过制定政策和制度,执行政策和制度,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工作和事业的有机结合。再次是敢抓敢管。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我们每一名领导干部毫无疑义都应该做战士,不做绅士,要旗帜鲜明地与各类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作斗争。当前,尤其要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坚决治理各种乱收费,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违规补课,坚决整治学术腐败。这些年,我们在全省教育系统及高校建立的党风廉政隐患排查制度,是发挥党委主体作用的好形式,我们应很好地坚持并不断加以完善。

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责任,这既是对纪检部门的要求,也是对各级党委、各级领导班子的要求。我们要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必须把自身置于纪检部门监督之下。要切实维护纪检部门工作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全方位全过程参与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并实施全面监督。要主动站台、撑腰,大力支持纪检部门查处各类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要积极为纪检部门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重视选拔使用纪检干部。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使命重大,任务艰巨。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让我们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和任务,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系统环境,推动浙江教育事业向着人民满意的方向更好发展。